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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要濕地評選過程 Process of Eval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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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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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成立「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
評選小組委員共15位,由營建署前署長(李武雄、林欽榮)擔任召集人:台灣大學生命科學系李玲玲教授、海洋大學海洋資源管理研究所邱文彥教授、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郭瓊瑩教授(委請同校景觀學系的陸曉筠助理教授代理)、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王鑫教授、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章波教授、祐生研究基金會林俊興董事長、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翁義聰理事長、中華民國野鳥學會余維道秘書長、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陳德鴻理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方國運組長、教育部廖雙慶秘書、營建署黃景茂副署長、營建署國家公園組盧淑妃簡任視察、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唐明健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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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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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第一次會議」
會議決議:
- 建議以聯合國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ion on Wetlands)濕地定義,作為相關單位的推薦依據。
- 建議參考拉姆薩公約強調濕地明智利用(Wise Use)及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之重要內涵,將評選表中「生物多樣性」評選項目之權重酌予提高。
- 推薦單位修正為「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以玆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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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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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協助辦理及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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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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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劃定國家重要濕地推薦作業說明會」
會議決議:
- 本項工作名稱修正為「評選『國家重要濕地』」。
- 酌予延長推薦期限至95年12月31日;並以96年1月10日為補件期限。
- 與會代表提出桃園縣埤塘濕地、嘉義市蘭潭水庫(併入嘉南埤圳濕地)、大城濕地、綠島楠子湖濕地、蘭嶼天池、達悟族水芋田,及建議納入農委會林務局所管的自然保護(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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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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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評選「評選國家重要濕地作業文件相關事宜會議」
會議決議:
- 訂定國家重要濕地初選評分表、國家重要濕地複選評分表。
- 訂定評選準則及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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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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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及成果發布方式研商會議」
廣義濕地包括溪流、水庫、魚塭、鹽田及水田等,保留推薦名單內的櫻花鉤吻鮭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嘉義八掌溪中段等溪流型濕地。初選階段進行方式及成果發布方式如下:
- 本案初選進行方式,原則分「初選會前會」、「評選」及「初選總評會」3階段辦理
- 成果發布方式:製作國家重要濕地分布圖摺頁、國家重要濕地彙編及網頁製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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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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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第二次會議」
會議決議:
- 「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共分2階段進行。第1階段為初選、評定各濕地的重要性;第2階段為複選,再選出屬「國際級」、「國家級」、「地方級」及「未定」等類型濕地。
- 請委員參考書面資料後,就每一濕地之「生物多樣性」(50分)、「自然性、代表性及特殊性」(30分)及「規劃合理性」(20分)等欄位給分。

- 「生物多樣性」占50分。請考量該濕地在整體生態體系(台灣地區甚至全世界)平衡、維繫及彌補等方面所具備特性及其所處地位。可參考以下因素綜合評定:
- 生態系完整程度(棲地、物種之重要性及多樣性,是否有外來種入侵)。
- 濕地面積規模(有效滿水面積)。
- 食物鏈頂端生物種類(豐富性)。
- 保育類物種(關鍵性)。
- 生物族群數量(重要性)。
- 「自然性、代表性及特殊性」占30分。可考量該濕地現況、未來變化可能性、自然生態環境及人文意義等方面綜合評定:
- 現在(及未來)能有效維持濕地自然生態功能(自然性、有效性)。
- 在自然生態環境方面具有代表性地位(代表性)。
- 在人文環境上具特殊意義(特殊性)。
- 「規劃合理性」占20分。可參考以下因素綜合評定:
- 保全(或保存)該濕地所可能付出的社會成本、與該濕地所具有生態價值、是否相當及合理(經濟性)。
- 該濕地與鄰近濕地分布情形(均布性)。
- 該濕地與鄰近土地融合程度(範圍合理性)。
- 有無經營管理方案。
- 上述評選成果(草案),先邀集各縣市政府及推薦單位表示意見後,再作最後確認及調整。
- 本次相關單位所推薦之濕地,若未列為「國際級」及「國家級」者,均列為「地方級」,一併提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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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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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初選審查會議」
會議決議:
初選審查結果以國際級濕地、國家級濕地及地方級濕地三等級據以評定及發布,各等級濕地之初步評定標準及初步評選結果如下:
- 國際級濕地:為慎重起見,本級濕地從嚴認定。其標準參照「拉姆薩(Ramsar)公約判定國際重要濕地準則」,經評選小組委員過半數以上評定為「國際級」,且經標準化後還原分數達88分以上者,列為「國際級濕地」。初步評選結果「曾文溪口北岸黑面琵鷺動物保護區」及「四草濕地」等2處列為「國際級濕地」。
- 國家級濕地:為喚醒社會大眾重視濕地保育議題,並投入相關研究工作,本級濕地從寬認定。經評選小組委員過半數以上評定為「國際級」或「國家級」,且經標準化後還原分數未達88分者,列為「國家級濕地」。初步評選結果計有「關渡自然保留區」等39處「國家級濕地」。
- 地方級濕地:除以上二級濕地外,經推薦參加評選濕地者,均列為「地方級濕地」,初步評選結果計有「澎湖馬公菜園濕地」等35處「地方級濕地」。
本案後續將邀集推薦單位召開「初選推薦單位協調會議」,並針對評定結果尚有疑義者辦理現勘後,召開本小組總評會議,確認最終濕地評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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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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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初選推薦單位協調會議」
會議決議:
相關單位推薦濕地未有爭議部分,同意先行確認原評選結果無誤;另尚有劃定爭議者,除「台東縣海端鄉新武呂溪魚類保護區」同意提升為「國家級」外,其餘彰化大城濕地、漢寶濕地、台南縣內各推薦濕地及潟湖、台東縣大坡池及關山濕地、屏東縣海生館人工濕地等之等級或範圍尚待討論部分,請提案單位補提建議範圍或補充說明資料,並邀集本案評選小組委員、推薦單位及地方政府辦理現勘後再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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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3日至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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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具爭議濕地會勘
辦理6場濕地會勘如下:
- 第1場(2007年9月3日):連江縣清水濕地。
- 第2場(2007年10月29日):台南縣市七股鹽田、北門濕地、官田濕地、鹽水溪口、嘉南水圳等濕地。
- 第3場(2007年11月5日):台東縣大坡池濕地、關山人工濕地。
- 第4場(2007年11月12日):台北市關渡濕地、野雁保護區、台北縣五股濕地。
- 第5場(2007年11月19日):彰化縣大城濕地、漢寶濕地。
- 第6場(2007年11月26日):屏東縣海生館、南仁湖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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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場(2007年09月03日) |
第二場(2007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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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場(2007年11月05日) |
第四場(2007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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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場(2007年11月19日) |
第六場(2007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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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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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現勘專案小組會議」
會議決議:
- 若同一濕地因推薦單位不同致範圍不同者,取聯集之最大範圍。
- 酌予調整及修正各濕地名稱、等級。
- 經6場濕地現勘及討論,尚有七股鹽田濕地東側周邊之鹽田(1,636公頃)、北門鄉東壁村至永隆村與台61東側(19公頃)、彰化海岸濕地(21,152公頃)等3處,因各單位、團體間未能達成共識,建議先保留為「未定濕地」,於3年內再溝通協調確定是否指定為國家重要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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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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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總評審查會議」
會議決議:
- 確認2007年12月4日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現勘專案小組會議」結論與建議。
- 確認2007國家重要濕地範圍、名稱及等級。
- 總計2007國家重要濕地共75處,面積44,378公頃;未定濕地3處,面積22,807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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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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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7全國公園綠地會議中舉行授證儀式
「國家重要濕地」總評審查會議共確認出2處國際級濕地、41處國家級濕地及32處地方級濕地。為期獲選之「國家重要濕地」能持續維護、管理並提升濕地生物多樣性,特於「2007全國公園綠地會議」中舉辦授證儀式,以各地方政府為代表,授予「國家重要濕地」等級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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