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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雉保護區協調會--陸域部分第二次劃設溝通,翁義聰提出除進行水雉保育區外,若從中畫出一塊濕地生態教學區讓台糖經營,可有營收。深獲台糖之心。 |
1997.11.25 |
台南縣縣鳥票選結果水雉以22,222票高票當選為台南縣的縣鳥。 |
1997.11.24 |
水雉保護區協調會--陸域部分劃設溝通。 |
1997.11.04 |
水雉保護區協調會--水域部分劃設溝通,與嘉南農田水利會麻豆工作站鍾金益先生進行討論。 |
199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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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盟函文台灣省都計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希望於「高速鐵路台南車站特定區計劃」內劃設保護區,面積約二十公頃,以為水雉保護區用地。 |
1997.10.23 |
召開台南縣水雉保護區劃設協調會。
決議:
1. 水雉保護區劃設盡量不使用私有地,火燒珠則以舉辦說明會,請縣長與地主充分溝通,希望採獎勵或救濟方式,使地主願意配合相關保護措施;
2. 德元埤與葫蘆埤劃為保護區,至於因規劃保護區範圍,而涉及台糖、水利會土地,請搶救水雉委員會近期內先行與上述兩單位協調後,擬具保護區初步規劃案,送縣政府另召開會議確認後,並送省政府及農委會審核後公告。
另有臨時動議決議:
1. 火燒珠及新營交流道附近之水雉棲息地承租問題同時進行;
2. 請搶救水雉委員會提供詳細位置資料,由縣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查明後,如位於特定區內,可另討論可行之保護措施。 |
1997.10 |
台南縣政府補助印刷「水雉,永遠不要說再見」大自然抽印本五千份。 |
1997.10.02 |
「台南縣水雉保育區維生系統學術座談會」於台南縣政府召開,會中建議縣府將葫蘆埤、德元埤劃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其範圍界定於1997.10.23「台南縣水雉保護區協調會」時討論。會中達成:台南縣內農民若在自然狀況下有水雉在其農田內繁殖成功,經搶救水雉委員會確定無誤,由台南縣府每巢提供獎金一萬元。 |
1997.10.01 |
台灣地區曾記錄水雉出現地點資料彙整完成。 |
1997.09.24 |
行政院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第八次委員會議,就台南縣水雉棲息地現況提案討論。共識與決議:
高鐵路線經過水雉、彩鷸等野生動物繁殖區之部份,尚未有具體保護措施,請另提保育計畫送審,未獲審查同意,該路段不得動工。” |
1997.09.09 |
中華鳥會副秘書長魏美莉、濕盟理事長曾瀧永、常務理事翁義聰草擬水雉學術座談會學者名單;最後邀約了水文梁漢斌、水生昆蟲彭仁君、鳥類生態劉小如及孫元勳、水質王建瓶、植物張穗蘋、郭城孟、陳擎霞、兩棲侯平君、淡水魚類方力行、經營管理邱文彥與張學文、資料統計分析翁義聰等學者參加。 |
1997.09.09 |
經濕盟策劃,搶救水雉委員會拜會台南縣長陳唐山,由濕盟常務理事翁義聰進行水雉簡報,並親訪火燒珠水雉棲地,陳縣長動容,對媒體發言:「黑面琵鷺與水雉都是台南縣珍貴的自然資產,應全力推動保育,將透過農委會、水利會的協助來劃設保護區...希望水雉能永續在台南。」 |
1997.09.03 |
中華鳥會與二林蔬果商陳慶輝簽約,由陳先生無條件提供自家土地供搶救水雉委員會使用十年,以為復育水雉之用。 |
1997.08.28 |
濕盟再次函請行政院農委會儘速將水雉保育等級提升為瀕臨絕種並劃設保護區。 |
1997.08.27 |
搶救水雉委員會拜會高鐵局廖慶隆局長,高鐵局回應:
1. 水雉保護區的設置,需由各方共同推動,高鐵局願配合鳥會及台南縣政府推動劃設保護區。
2. 高鐵局將盡力協助搶救水雉系列活動及復育水雉計劃。 |
1997.08.26 |
設立水雉搶救基金捐款專戶,戶名「中華民國野鳥學會 水雉專戶」,帳號19086046。 |
1997.07.16 |
假濕盟台南會館成立「搶救水雉委員會」,由濕盟與結合全國18鳥會及中華鳥會共同籌組。 |
1997.06.28 |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簡稱中華鳥會)理監事會議通過搶救水雉專案。 |
1997.06.23 |
李雄略教授與中華鳥會前秘書長曾美麗將水雉案提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討論。 |
1997.06.20 |
高雄鳥會理事長邱滿星北上中華鳥會,商議全國鳥會如何搶救水雉。 |
1997.04.12 |
高鐵沿線野生動勿調查與減輕對策之研究案期末簡報。 |
1997.03.20 |
中華民國濕地保護聯盟(簡稱濕盟)函請行政院農委會儘速將水雉保育等級提升為瀕臨絕種鳥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