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濕地91年01月號第32期
雁鴨管理在北美

譯/邱義仁


  在70年代末期,白額雁(Anser albifrons)、加拿大雁(Branta canadensis)、黑雁(Branta bernicla)曾面臨嚴重的族群危機。春季到秋季,這些族群回到位在阿拉斯加 Yukon-Kuskokwin 三角洲的繁殖區,而這個地方卻有當地的原住民 Tup`ik人非法獵捕。當他們飛到加州度冬時,又面臨當地的狩獵季*。由於這些族群衰退,一些加州的狩獵團體認為是因為聯邦漁業暨野生動物署(United States Fish & Wildlife Services)對「候鳥協議(Migratory Bird Treaty Act)」執行不力造成的,故揚言將對聯邦漁業暨野生動物署採取法律行動。

  因著之前失敗的嘗試,漁業暨野生動物署決定邀請包括加州及阿拉斯加州所有相關社團策劃一系列的研討。在會議中達成共識,加拿大雁將被完全保護。從春天到白額雁、黑雁開始築巢這段時間,Tup`ik人可以獵捕,但加州的狩獵數量必須減半。同時,在會議中達成另一項協議,禁止獵捕鳥蛋及換羽期間的的鳥。
  自此以後,這三種雁的族群數量都有顯著的增加,極可能是因著這項協議達成所致。加拿大雁從1983年的26200隻增加到1995年的161400隻,之後撤銷對加拿大雁的保護。白額雁由112900隻增加到343000隻。黑雁增加比較緩慢,由109300隻增加到129900隻。

  雁鴨管理的成功,是因為最初已明確的了解族群衰退的原因。此外,社團本身的改變,法律行動的威脅,政府關當局的配合,使各方利益不同的團體能一起為這個難題努力並達成共識。

  Tup`ik人、聯邦及州的相關機構、狩獵團體的合作寫下了這個成功的案例。類似的計劃也正在美洲大馴鹿(Rangifer tarancus)、麋鹿(Alces alces)、棕熊(Ursus arctos)和一些魚類的保育上執行。

*Tup`ik人狩獵是為生活,加州人狩獵是為休閒。

(本文譯自《The Conservation Handbook》,W.J. Suth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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