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濕地90年7月號第26期
人工濕地應用於海岸及離島型工業區
水污染防治可行性之評估


文/楊磊

三、濕地處理系統

一般而言,濕地處理廢水系統可分為自然濕地處理系統(Natural Wetland )及人工濕地處理系統(Constructed Wetland)兩種。圖1為濕地處理系統的示意圖(Kadlec,1996)。自然濕地處理系統就是再淨化廢污水排放至自然濕地中,利用濕地本身的自淨作用降低水中的營養鹽含量及其他物質的濃度,也就是利用廢污水中的物質提供濕地植物的生長養分,但是所排放之污染物質若高於濕地本身的自淨能力,則可能造成對自然濕地的污染。人工濕地系統通常可分為自由表面流系統(Free Water Surface System,FWS)及地下水流系統(Subsurface Flow System,SFS)兩種:

(1.)自由表面流系統(Free Water Surface System,FWS):
或稱為constructed surface flow(SF)wetlands,是指濕地的水面高於土壤面,也就是說水可在表面自由流動的人工濕地,通常此種人工濕地中所種植的水生植物以挺水性植物及漂浮性植物為主,並由附著在地下莖及根部區的微生物進行處理污染物質。

(2.)地下水流系統(Subsurface Flow System,SFS):
或稱為constructed subsurface-flow(SSF)wetlands,指水面位於土壤面之下,也就是不能於濕地表面看到水層的人工濕地系統,此種濕地中一般種植挺水性或草本植物,此種系統是利用土壤或礫石表面生物膜之生長,而幫助處理污染物質,但會產生孔隙阻塞之問題,所以必需配置過濾設備或反沖洗設施,減少系統水頭上的損失。

四、人工濕地應用於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區

就廠區所在之地理位置條件,該工業區問於雲林縣麥寮鄉之沿岸,係抽砂填海造陸而來,約2000餘公頃,冬季風沙極大。如建造一人工濕地於廠區內,其優點如下所示:

1. 就防止海洋環境及空氣之污染:人工濕地有再淨化廢水排放水之功能,以防止直接放流於海洋環境而污染之。人工濕地內之水生植物可以吸收廠區內煉油廠、石化廠及發電廠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質及CO2。

2. 就水資源之永續性(經濟誘因):經人工濕地處理過後之廢水放流水,因水質再淨化之功能,可回收再利用以節約工業用水量,並達到永續水資源之最終目標。

3. 就防洪、滯洪(排水)及固砂護岸之功能性:濕地具有滯納洪水之功能,而能幫助廠區內之雨水排水。防止濁水溪出海口兩岸之砂石揚起,不致影響六輕廠區之作業。

4. 就我國法令規章上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中雖規定事業廢水以土壤處理者需先申請核可,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中亦規定不得將污染物排放於土壤內。但本計畫所採用之人工濕地乃廢水處理設施之延伸,且濕地底下鋪設有不透水布,應不致違反以上之法規。

5. 就生態保育及社會教育之功能性:人工濕地同時具有營造濕地生態及吸引鳥類做為棲地之功能,對生態環境之保育工作非常重要。此外,台塑六輕之麥寮人工濕地兼具有示範性社會教育功能。

6. 就未來「生態化工業園區」之發展趨勢:經濟部工業局有意推展工業區生態化。
7. 就建立「綠色企業」形象之助益:為要達工業區產業資源的永續經營,世界各國多朝向建立「生態化工業園區(Eco- Industrial Parks, EIPs)」,以提昇能源與資源及空間的利用效率及廢污回收再利用。工業區以人工濕地循環處理其廢水正可符合此一國際間未來之趨勢及建立綠色企業之形象。

五、結語
建立「生態化工業區」乃未來世界及我國經濟永續發展之趨勢。人工濕地因放流水具有回收再利用之價值,而符合此一趨勢之要求。人工濕地因又兼具有固砂護岸之功能,而解決海岸或離島型工業區廠區內因風砂太大而影響作業之問題。人工濕地具有生態保育之功能,而營造出綠色企業之形象,較能為一般大眾及民間綠色環保團體所接受。也唯有如此,才能將工業開發對海洋及海岸環境之衝擊減損至最小,同時又能兼顧生態保育及永續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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