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濕地90年4月號第23期 | |
| 美國縮緊濕地保護的漏洞 著者/Cat Lazaroff 譯者/鄭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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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頓和高爾政府承諾保護美國環境,」美國環保局局長Carol Browner說,「濕地對保持乾淨、健康的水源是不可少的。不幸地,由於法律實行上的漏洞,使得美國國內在近兩年,有二萬畝的濕地因而消失了。今日我們這項行動可加強保護,將這些重要資源留給下一代」。 濕地可以阻止海岸地區的洪水 1月11日新濕地法規的發佈,修正了「丟棄疏浚廢土」的定義,說明下列行為所造成的廢土須接受規定,包括機械化移土設備來處理淨土、挖溝、闢水道、挖河礦和其他移土行為。除非當開發者能證明個別案例中之特殊情況,諸如其行為的結果只是偶發回填。法規也重新定義「偶發的回填」,此定義和上訴法院的決定是一致的。 2000年8月提出最終法規,預期其可以阻止每年數以萬畝的濕地被破壞。自從17世紀末期,過半數的美國濕地已因開發或其他行為而消失了。這樣的損失遍及各地,幾乎過半數的州已失去百分之五十以上具歷史性的濕地資源。 數以百萬畝的濕地,因農業灌溉而竭澤 濕地是各式各樣沼澤、草澤、泥灘地、乾地和水域間類濕地帶的總稱。濕地對生態體系、過濾淨水、阻止洪水、提供魚蝦庇護所、及造就多樣的野生動物是珍貴無價的。濕地的破壞會增加洪水和逕流量、破壞財產、加重溪河的污染及導致珍貴棲地的消失。 環保團體為此新定的法規喝采,「我們很高興柯林頓政府持續地在執行淨水法案,」山嶽協會國家濕地委員主席Robin Mann說。「這個法規將有望補救1998年哥倫比亞區地方法院的判決,得以增加我們的濕地。」 新法規可能會遭遇開發團體的反對。在8月當法規初提時,國家房屋建設協會的總裁Robert Mitchell說,「美國政府正試著迴避法院對Tulloch法中對濕地管理的判決。」
「政府的決定有根本的瑕疵,」Mitchell說,「此決定不但明顯地規避和侵犯三個州法院的決定,同時惡化當前無效率的兵工團管理方法。如果環保局相信淨水法無法適當保護濕地,他們應求助國會,而不是非法地擺弄法律。Tulloch法案不是如同政府所辯稱的是一個合法的漏洞,它應是土地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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