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濕地90年3月號第22期 | |
| 讓大自然力量解決龍坑油污事件是另一種選擇 曾瀧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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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坑油污事件並未如一般人想像的嚴重,本案並非油輪沉沒的大量原油外漏事件,而是沉船後燃油外漏,油污飄到龍坑生態保護區,就海上漏油事件而言算小案子,但在媒體渲染下,好似整個墾丁被污染掉了。在一般人的想法要立即清理完,不過我去找國內外一些文獻,陳鎮東教授的見解是對的,能用手撈取的盡量撈,其餘的大自然會慢慢分解,約一年半後生態,會逐漸回復,因此,不管它也是一種可行的處理方法。 另外溢出的鐵砂亦然,要將外漏鐵砂強力砂取造成的海洋污染,與讓其靜靜在海底不要處理,二者對海洋生態的衝擊,各有其優劣,有待專家進行會商評估,不必急著解決,除非對南灣的活珊瑚會造成危險。 一般漏油,以往是反對的用除油劑的,因除油劑使用後沉到海底,反而將油包住不易被微生物分解,對海中生物傷害更大更久,但近5年來,除油劑配方有相當大的改進,對海底的環境影響比以往輕很多,因此使用除油劑慢慢變成可接受的方法之一,即使美國亦已轉變態度接受除油劑的使用。 但除油劑的使用有二大原則,第一為事發後24小時內使用效果才會好,超過24小時效果就不佳;第二為在原油有51%效果,對精油(船用油如機油,鍋爐油)則僅31%有效。 就本案來說,油污為船沉後才逐漸溢出,再隨潮流至海邊,在時間上已過一天以上,並且非原油,因此除油劑並不適用本案,用人工在海邊撈取收集成桶,再另外處理是較合理的,但再考慮龍坑保護區礁岩地景的脆弱性,大量人員進入踩踏,造成的傷害可能更甚於不處理。 做與不做間對生態衝擊有多大呢,以阿拉斯加油輪事件來論,棲浮在海上的鳥如信天翁、寶芬鳥等會受創最重,但本案墾丁海鳥並不多,僅一隻稍微受油污損傷,經人救治後即放飛。 受污染區域的一些魚類躲避不及會有較多的受損與死亡,但以本案僅300公尺左右範圍,魚類損傷還是有限,如果真的魚屍如山,漁民不會過了20天等媒體大量宣傳後,才群聚抗議。 因此在本區對海底生物的影響應不如在南灣有活珊瑚地區,反而是該區稀有植物水沅花,生長在龍坑礁岩上,數量十分稀少,生長速度又慢,若被踏死,傷害才更大。 國家森林大火以往皆強調要滅火,但美國許多範圍較大的國家公園,在不太大的災情下,開始改變政策,不積極滅火,因屬自然循環的一部份,這次的漏油在學理上來說,處理與不處理,對生態災情減輕及可回復性其實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就像海豚擱淺搶救一樣,救是情感及愛心的表達,但不救雖殘酷卻是合於理性的方法之一,最怕的是政客如林園事件般,藉機鼓動漁民求償及要求環保署長下台的政治考量大過專業判斷,使其變成一場鬧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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