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LANDS IN
TAIWAN 18

黑琵的餐廳

翁義聰

 

本文為行政院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翁義聰委員參加審查台南縣政府所提「黑面琵鷺保護區」臨時會議之審查意見。

黑面琵鷺保護區的劃設紛紛擾擾已久,台南縣政府急於將「黑面琵鷺保護區」定案,以便為境內諸多開發案解套,委員會則為黑面琵鷺保護問題嚴格把關,版本也經過數次修改。在此次審查版本中,因委員、專家學者、保育團體在上一期會議中提及「黑面琵鷺保護區」草案規劃之保護區範圍未能涵蓋黑面琵鷺覓食之區域,將造成黑面琵鷺斷糧之困境,因而要求縣府加以修訂,是以縣政府在此次版本中,為黑面琵鷺劃設了「三十公頃」的「餐廳」。然而綜觀這幾年來黑面琵鷺在台灣度冬的數量持續增加,這區區三十公頃的餐廳能否供應四百多隻黑面琵鷺冬季在台覓食所需,實為一大問題。本文將深入分析此一問題。

感謝本聯盟會員魏美莉小姐代替工作繁忙的翁義聰委員出席此次會議,為黑面琵鷺仗義執言。在此誌之。


依據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告之野生動物保育法中,第二章野生動物之保育之第十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執行。

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告之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中,第二章野生動物之保育第十二條也載明,依本法第十條所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得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分別擬訂保育計畫。地方主管機關為前項劃定前,應會商有關機關,並檢附保護區保育計畫書圖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為地方政府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擬訂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育計畫有所依循,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日行政院農委會特補充規定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育計畫內容。其中有關計畫地區現況及特性之描述部分,強調以野生動物保護區計畫範圍及其鄰近地區調查所得之客觀性基本資料為基礎,說明其現況及特性。基本資料項包括自然環境、人文環境、動物資源及土地使用現況及所有權屬等。

其中動物資源項中載明應包含主要保護對象之空間性與時間性之分布與數量,及其棲息、覓食、繁殖等之生態資料。

然審視本次台南縣府提報之曾文溪口野生鳥類保護區保育計畫中,對於主要保護對象黑面琵鷺(Black-faced Spoonbill, Platalea minor)所提及文字僅不足百字,節錄如下:「本區動物之代表應屬每年十月至隔年四月飛抵渡冬之黑面琵鷺,其棲地為曾文溪口北岸七股海堤內之浮覆地(縣有地),本棲地由於視野遼闊,人為干擾小,不僅黑面琵鷺喜歡於此棲息,另鷺科、鷗科及鷸科鳥類亦可在此發現。」

黑面琵鷺乃國際性知名瀕危物種,對於其保護區之劃設該有其一定的理性與科學數據為依據,不應僅憑如上百字內文字,更不是如陳唐山縣長於4月13日(陳縣長承諾接掌新政府國科會次日)與本會所邀集五人小組之協調會議中,以「開三十公頃餐廳給黑面琵鷺吃」之戲語可為之定論的。 另外補充規定中之分區規劃及保護利用管制事項,亦載明對於各分區規劃應說明選定之理由,並詳述分區範圍、區界線、面積、棲地特性、土地使用現況等。

黑面琵鷺於台灣度冬期間之族群分佈、棲地利用、覓食及行為生態等研究,行政院農委會已由1992年起陸續委託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師大王穎教授及台南鳥會等執行,其成果豐碩;同時台南縣政府亦有相關委託執行案。

眾所周知,群聚性物種黑面琵鷺對舊有使用環境有很重的依戀性。台南縣曾文溪口北側的東魚塭區,為黑面琵鷺歷年研究記錄之長期主要覓食及夜間活動場所。研究顯示,訪查東魚塭漁民對保護區成立上的看法,大多贊成保護區的設立,亦有漁民表示希望在成立保護區時,能讓漁塭維持原有經營方式。另對發展生態旅遊的看法,有人表示此為一時代潮流,大多持樂觀其成態度。(王,2000)

自有觀察記錄以來,東魚塭區被黑面琵鷺使用的程度,其重要性不亞於本種對曾文溪口主棲地之依賴,故考慮將本區納入保護區之範圍實有必要。

此外,歷年研究結果顯示,北魚塭區及燈塔魚塭區亦為黑面琵鷺覓食及重要夜間活動區域,應被考量納入保護區範圍,或將維持養殖現況,包括閒置部份魚塭納入經營管理計畫之範疇。

本次送審之曾文溪口野生鳥類保護區保育計畫中,未見依據過去研究結果,針對擬定範圍及東魚塭區等黑面琵鷺重要覓食及夜間活動場域之規劃及經營管理,提出相關科學數據或研究說明。為免曾文溪口野生鳥類保護區之保育計畫貽笑國際,實有待台南縣政府釐清及補正,以憑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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