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濕地1995年12月號第1期
編輯手記

文/蔡幸娥

  1971年的拉姆薩「國際濕地公約」,正式揭示並肯定擁有珍貴自然資源的濕地於生態體系的重要性。只是台灣的濕地保育工作,在這項新興起的國保育風潮中是缺席的。這之後的一、二十年之間,台灣濕地在不當的開發計畫中一一消失,在不斷破壞,一再的唱著「沉淪的地平線」的哀歌。

  事實上,長期以來,民間保育團體一直致力於台灣濕地保育工作的推動。最近,南北兩地的濕地保育成果均有所獲。如:台北的關渡自然公園在十年努力下,終於成立有望;而南部的台南四草鹽田地已劃設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宜蘭無尾港也因有珍貴的野生動物棲息,得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劃定為保護區。但這些成果仍無法拂去我們台灣濕地的憂心。從新竹的客雅溪口、台中的大肚溪口、嘉義鰲鼓、台南七股、屏東大鵬灣……等沿海濕地,都被政府與財團虎視眈眈相中。一件件的大型開發計畫,猶如大石頭般沉重的壓住保育工作者的心。

  或許我們可以安慰自己說,細數國外的保育運動,往往是長達十年以上的歷程。但台灣生態環境所面臨的開發壓力及破壞問題,是如此急迫,不容我們等待。我們不知台灣脆弱的自然生態,能有幾個十年讓我們揮霍。

  為了綠色台灣永續經營的理念,我們期待全民能共同關心台灣濕地的危機及保育現況。我們相信要讓全民重視台灣的濕地生態,相關的解說教育一定要進行,這也正是我們積極推動催生「鳥松濕地教育公園」運動的原因。
值得慶幸的,幾經奔走,催生「鳥松濕地教育公園」一案,終於得到自來水公司的允諾,答應將澄清湖大門口前近三公頃的濕地維持原狀,以闢建為濕地公園。

  未來,我們將以國際知名的香港「米埔自然保護區」,做為我們參考學習的目標。

  「米埔自然保護區」位於香港新界西北方,面積約三百公頃,原是一潮汐泥灘沼澤區。西元一九六四年,Peter Scott 爵士向香港政府建議在此設立自然保護區,街著有多位國際生態學者不斷向香港政府提出同樣的請求。但一直到一九七六年,香港政府才依「野生動物法案」將米埔地區劃為禁獵區,肯定該地區具有特殊科學價值。然而香港政府真正同意成立「米埔自然保護區」,是在一九八二年到八三年間。隔年,世界野生生物香港基金會開始在米埔設立野生教育中心及自然保護區,並加以經營管理。

  「米埔自然保護區」成立迄今,每年至少有三萬以上的人次(須事先提出申請)到米埔參觀,進行生態解說教育。

  對於台灣濕地日後的保育工作,我們除了從爭取沿海濕地自然棲地的保留著手外;也將從成立鳥松濕地教育公園展開濕地生態的解說工作。我們期待台灣的未來,能有更多如「鳥松濕地教育公園」及「米埔自然保護區」的自然環境,讓台灣重現「福爾摩莎」的綠色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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