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濕地1995年12月號第1期
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

文/陳榮作

  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自83年11月公告成立以來,有一些問題急待處理。幸而在一些熱心朋友的幫助下,這些問題正一一被解決。目前保護區的進度已到規劃的階段,相信不久之後,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會拋去科工區的陰霾,浴火重生。

  台鹽過去是保護區的大地主,今年七月台鹽改組成公司型態以因應民營化,依規定要回繳部份土地給國有財產區。但回繳部份原先不包括保護區內土地,使得保護區經營管理經費將多出數十億購地款項,有可能步上如過去台北的關渡自然公園一般的命運。經本聯盟反映後,由立委領銜向經濟部陳情,獲得良好回應,將385公頃土地無償撥用為保護區用地。

  保護區內有南、北寮兩個村莊及漁民承租土地地上物的問題。在立委的幫助下,於八月中對此問題召開公聽會,會中市政府承諾召開協調會。協調會中,保護區部分之台鹽公司鹽工轉業及鹽、漁民地上物補償經費由市府編列預算。至於南寮村遷村問題,洽工業局比照北寮模式辦理,若不可行則由市府與改建委員會,儘速辦理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開發工作,本聯盟已函請加入此開發委員會。

  台南科技工業區於9月5日舉行開工典禮,以違反「台南市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計劃書」內之規定,及內政部核定工業區之審查意見。本聯盟已去函予以糾正,唯官方則稱此次開工典禮只是形式上的開工,並未違法。

  在保護區內有23公頃俗稱「美國塭」的漁塭,有原殖懇戶陳情將土地放領的事項,並委託南市漁權會爭取權益。對於此件事,已與南市漁權會溝通過本聯盟的立場,及支持將土地發還原殖懇戶,而土地徵收作業需待發還後才可進行。

  台南市政府於9月25日召開「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經營管理開發暨財務計劃」座談會,討論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經營管理開發暨財務事宜。本聯盟對經費來源、土地徵收及經營管理原則提出數項建言。

  一、台南市政府理應擔任經營管理之主體,農委會及工業局則從旁協助輔導,三個單位共同負起保護區經營、規劃、管理之財務支出責任。五十公頃之高蹺行鳥繁殖區細部規劃已由工業局完成,而後續之棲地營造、保護區設施建設之經費建議由工業局負責。

  二、民眾的利益必須照顧,所以保護區內漁塭地的徵收,必須將原懇戶或承租戶之權益作優先考量。若因此使徵收土地所需經費過高,則改為分期徵收的方式逐年收購,並輔導其轉業。在保護區內尚未收購的土地,於徵收前則允許其繼續原型態之土地利用。

  三、保護區日後的管理。建議以台南市府委託民間團體經營管理的方式為主。若其他的民間團體不願擔任此項工作,本聯盟願擔起經營管理的工作。

  四、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之「開發、經營、管理」不得違反下列幾點:
1、 已公告之「台南市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計劃書」內容。
2、 台南科技工業園區於開發、報編、環評及各種協調會、審查會等會議之決議與承諾。
3、 「台南市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計劃書」劃設、層報送審等會議之決議與承諾。

  目前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的規劃工作已初步開始,本聯盟將持續監督這項規劃,以使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能徹底發揮其原有濕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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